用水性質變更分為低改高和高改低兩種。
1.1 用水性質高改低的操作流程
1.1.1 用戶申請改變目前的用水性質,需至營銷管理部營業大廳提交《用水性質變更申請單》(單位用戶需加蓋公章,個人用戶需攜帶身份證復印件)等相關資料辦理業務。
1.1.2 營銷管理部自接到用戶變更申請2個工作日內聯系用戶、監察中隊及區域分公司,確認到現場查勘的時間,依據《合肥市城市供水條例》、《水費價格明細表》,如符合變更要求,用水性質將于次月完成變更;如不符合要求,現場查勘時告知用戶。
1.2 用水性質低改高的操作流程
1.2.1 抄催及稽查人員在工作過程中,發現用戶用水性質與實收用水性質不符的,填寫《用水性質變更通知單》。
1.2.2 各供水分公司于 3 個工作日內負責對用水實際情況及用水性質按照《水費價格明細表》中用水性質分類進行現場審核,執行《城市供水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8號)、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》(GB/T 4754—1994)、《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【合政辦秘(2010)114號】》、《合肥城市供水條例》。根據實際用水情況核定用水性質或用水性質比例,并告知用戶用水性質變更事宜。
1.3 相關手續:用戶在營銷管理部營業大廳或登錄合肥供水集團網站下載《用水性質變更申請單》,填寫后并遞交至營銷管理部營業大廳審核(本月23日前遞交的申請,本月更改;23日之后遞交的申請,在次月更改)。
地點:合肥供水集團屯溪路70號業務大廳(裕豐花市西側) 電話:0551-64422666